一、评选条件:
⒈2010-2011学年以来获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区以上团委联合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或获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综合表现评定为优秀等级;
⒉德育考核优秀,小学阶段、初中阶段或高中阶段以来学生公民道德素养评定为优秀等级;
⒊优秀学生各科学习成绩优秀,优秀学生干部各科学习成绩优良;
⒋坚持锻炼身体,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课成绩优良,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二、评选方式:
1、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报名到班主任处,年级统一上报德育处。
2、述职评选阶段
在会议室进行述职(
学校通过评选流程(差额推选1:1.5)产生区优秀候选人,上报区教育行政部门。
3、公示阶段
公示评选结果
4、上报教育局
三、评选名额:
优秀学生名额:初三(1人)
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初三(1人)
四、评委组成:
校级领导代表、德育处代表、年级管理层代表、团委书记、学生代表
南庄三中德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