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三中教职工考核评价方案
2010年10月(2011年9月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奋发进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教师专业技术考核以学年度(上年8月-当年7月)为考核时段,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以年度(当年1月-12月)为考核时段。
第二章 考核原则
第三条 客观性原则。考核以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各方面表现为基础,以民主评议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
第四条 公正性原则。考核根据每位教职工的具体情况,做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公正评价,坚持同一标准。
第五条 激励性原则。考核过程要能调动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考核工资分配、考核奖金分配、转正、评优、进修培训等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六条 教职工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
第七条 “德”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人际关系等。
第八条 “能”指教职工的教育教学水平、教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第九条 “勤”指教职工的工作态度、工作纪律、工作积极性等。
第十条 “绩”指教职工的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和贡献等。
第四章 考核对象
第十一条 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由区教育局考核,由全校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
第十二条 科任教师、班主任、专项职务人员、科组长、级组长、中层行政干部、教辅人员由学校考核评价。
第五章 评议权重
第十三条 对科任教师的评议共分9个环节,其项目和权重是:自评占10%,学生评价占15%,科组教师民主评议10%,级组教师民主评议10%,科考核小组评价占10%,级考核小组占10%,家长评价占10%,行政评价占10%,学校考核小组评价占15%。
1,关于自评,自评为优秀的老师请写出书面小结,并在全校公示。
2,关于学生评价,采用打分制,按全校教师总数,得分在前30%的老师为优秀,记为A。(以教导处每学期进行的学生评议结果为依据,详见教导处的评议方案)
3,关于科组教师民主评议,采用投票制,按科组教师总数,得票在前25%的老师为优秀,记为A。(不得突破25%的比例,如有余数采取四舍五入。
4,关于级组教师民主评议,采用投票制,按级组教师总数,得票在前25%的老师为优秀,记为A。(不得突破25%的比例,如有余数采取四舍五入。
5,关于科组考核小组评价,由科考核小组集体讨论产生优秀名单,优秀名额不得本超过本科组总人数的25%。
6,关于级组考核小组评价,由科考核小组集体讨论产生优秀名单,优秀名额不得超过本级组总人数的25%。在此项考核中,下级行政的考核由校级领导根据行政分工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7,关于家长评价,将在家长会中进行测评,得分在前30%的老师为优秀,记为A。
8、关于行政评价,由行政会议集体讨论产生优秀名单,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全校总人数的25%。
9,关于学校考核小组评价,由学校考核小组集体讨论产生优秀名单,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全校总人数的25%。
第六章 考核方法
第十四条 教职工民主评议分为学生评价、科组教师评价、级组教师评价、科组考核小组评价、级组考核小组评价、学校考核小组评价等。民主评议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第十五条 根据教职工民主评议等级指标比例,各类各项学期民主评议结果的前25%暂定为“优秀”记为A,,未达“优秀”等级的暂定为“称职”;记为B,部门民主评议全部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教职工个人,其评议等级暂定为“基本称职” 记为C或“不称职” 记为D。
第十六条 考核时段内,对在教育、教学、教研、竞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在同等条件下,考核评优时给予优先考虑。(详见教研处的奖励方案和统计).
第十七条 参加区以上统考成绩名列区前五名的学科,其组内老师优先考虑。参加区以上统考成绩名列区前三名的学科,其组内老师重点考虑。
第十八条 下级行政任教的年级学科,在统考中未进入区前五名,下级行政在评优中一般不予考虑、级长负责的年级,在统考中总分未进入前五名,级长在评优中一般不予考虑。
第十九条 评为事业单位优秀和专业技术优秀的老师在下一年的工作安排中应考虑安排满工作量。
第二十条 兼顾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的比例。
第七章 考核程序
第二十一条 成立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和各部门考核小组。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科组考核小组由科组长和本学科备课组长及教师代表组成,级组考核小组由级长、主管行政和下级行政及教师代表组成。
第二十二条 教职工考核的基本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应依据岗位职责和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作出书面总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并分别在科组和级组述职。
2.民主评议。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在科组和级组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由各考核小组主持,设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果由考核小组两名以上的成员签字后上送学校。
3.结果评定。以民主评议的等级和评议权重为主要依据,按照职称比例规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专业技术学年度考核结果。
4.结果公示。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公示,并报上级主管部门确认。
第八章 考核结果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专业技术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2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为1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必须在学年度考核“优秀”中产生。
第二十四条对专业技术考核“优秀”和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教职工,学校给予颁发荣誉证书等各种形式的表彰。其中,评为专业技术考核“优秀”的老师,暨为学校优秀教师。
第二十五条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人员,按区人事局文件规定,学校给予该人员当年12月份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奖励。
第二十六条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和“称职”的人员,发给年度考核奖金;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人员,不发年度考核奖金,并参加区人事局组织的离岗培训;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不能晋升工资,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人员按规定予以辞退。
第八章 相关说明
第二十七条 按佛人字[1996]083号文件精神,除国家规定的假期外,一年内请病假(公伤假除外)累计超过6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或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当年考核。
第二十八条 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15天以上人员,考核结果定为不称职。
第二十九条 新参加工作人员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新调入人员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其专业技术考核结果由原单位提供。
第三十条 教职工对其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需要进行复核。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方案解释权在学校考核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章 在评优、评先工作中,以上方案参照执行。
另见附1、附2
附1:
优秀结果的产生=自评A*0.1+学生评价A*0.15+级组评价A*0.1+科组评价A*0.10+级组考核小组评价A*0.1+科组考核小组A*0.1+家长评价A*0.10+行政评价A*0.1+学校考核小组评价A*0.15.获A比例高的老师入选。
南庄三中教职工考核评价汇总表
XX1 |
自评 |
学生 评价 |
科组 互评 |
科考小组评价 |
级组 互评 |
级考核小组评价 |
家长 评价 |
行政 评价 |
学校考核小组评价 |
小计 |
A |
A |
A |
A |
A |
A |
A |
A |
A | ||
0.1 A |
0.1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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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
XX2 |
自评 |
学生 评价 |
科组 互评 |
科考小组评价 |
级组 互评 |
级考核小组评价 |
家长 评价 |
行政 评价 |
学校考核小组评价 |
|
A |
A |
A |
A |
A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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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 A |
0.15A |
0.15A |
0.15A |
0.1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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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A | |
XX3 |
自评 |
学生 评价 |
科组 互评 |
科考小组评价 |
级组 互评 |
级考核小组评价 |
家长 评价 |
行政 评价 |
学校考核小组评价 |
|
A |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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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0.1 A |
0.15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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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A |
说明:在“级考核小组评价”项目中,下级行政由校级领导进行评价。
附2:
南庄三中部门推选优秀候选人(增额)分配方案
为了鼓励创优,除按方案中的推优比例进行推选外,获得以下成绩者,增加推选优秀候选人名额:
一、参加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的统考统改的级组和学科:
(一)级组推荐比例:
1、总分获区前三名:增加指标6人。
2、总分获区前五名:增加指标3人。
(二)科组推荐比例:
1、科组中三个备课组都是区前三名:增加指标3人。
2、科组中有二个备课组是区前三名:增加指标2人。
3、科组中只有一个备课组是区前三名:增加指标1人。
4、只有二个备课组的科组,如二个备课组是区前三名,增加指标2人。如一个备课组是区前三名,增加指标1人。
二、区教育局教研室没有组织统考统改的级组和学科:(自己命题、改卷;或区统一出题、但自己改卷。)
(一)级组推荐比例:
1、级组的全部学科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6人。
2、级组的学科有五科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3人。
3、级组的学科有三科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但这三科只能是语文、数学和英语,增加指标1人。
说明:低分率标准:平均分在60分至70分之间。
及格率标准:如平均分超过70分,则60分为及格分数。
(二)科组推荐比例:
1、各备课组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3人。
2、科组中的备课组有二科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2人。
3、科组中的备课组有一科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1人。
4、只有二个备课组的科组,各备课组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2人;有一个备课组的低分率为零;或及格率为100%,增加指标1人。
三:体艺:
1、 体育
(1)中学生运动会在区排前三名可增加指标1人。
(2)体育总分在区排前三名可增加指标1人。
2、音乐(凡是区有比赛的,无论科组组织参赛与否都要计算)
每次都能拿区一等奖或代表区参加市比赛可增加指标1人。
3、版画:
符合特色标准,且能在每次对外活动中做出作品,可增加指标1人。
4、美术:
参加区以上的素描等项目比赛,获一等奖,可增加指标1人。
5、电脑:有比赛获区以上一等奖,可增加指标1人。
四、竞赛:
(1)超科组历史记录可增加指标1人。
(2)没达到科组历史记录,但在区中学中排前三名,也可增加指标1人。
五、课题立项:
科组中有区级以上级别的立项课题,增加指标1人。
六、家长送来锦旗感谢
可在级组中增加指标1人。
七、班主任工作
(1)参加区的班主任各类比赛,可在级组中增加指标1人。
(2)获选区名班主任,可在级组中增加指标1人。
考核前由各部门提供给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公布给各位老师。